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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草原之鹰 (第1/3页)
在火药的惊喜还没过去几天的时候,8月25日,辽西又送来了一份重要情报。赵天阳找到了一个能培养信鸽的人。
原来,在第一批情报人员被我派出去的时候,我就吩咐他们要注意搜寻那种会培养信鸽的人才。但整整六年过去了,都还没有一点消息,我都差不多已经忘了这回事了。现在突然有了这方面的消息,实在是令我太兴奋了。
这封信是赵天阳直接派人送来的,并没有通知戏志才。多年的情报生涯让他知道,情报,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。再说了,戏志才也不是情报系统的官员,赵天阳确实没有必要向他报告。
信中介绍的是一名叫叶飞鹰的年轻人。
叶飞鹰的祖先叶晴文曾是秦朝的一名地方官员,喜欢养鸽子。后来他在无意中发现他养的鸽子具有极高的识路能力,就试着把几只鸽子带到了离家几十里远的地方然后放飞,结果所有的鸽子都顺利的回到了家里。
叶晴文大喜过望,马上又实验了很多次,最后准备上报朝廷的时候却发生了规模宏大的秦末农民起义。而他所在的郡城正处在战场前方,叶晴文不得不举家北迁辽西,融入匈奴民族。后来匈奴西迁,辽西以北成为了乌丸的天下。叶晴文再次带着家人北迁,融入了乌丸民族的生活之中。
再后来,叶晴文的后代由于不熟悉乌丸的游牧方式,生活极为艰苦,就拿出了叶晴文传下来的绝技,为乌丸首领培养了一只能领会人言并分清敌我的飞鹰。乌丸首领自得到这只宝贝老鹰后更提高了其作战的灵活性,加上草原骑兵共有的来去如风的特点,更是让前去剿灭他们的汉朝军队吃足了苦头。
后来叶氏族人的每一代家主都会为乌丸首领培养一只飞鹰供其使用,当然,他们也就被乌丸人当神仙一样给供了起来,生活变的跟王公贵族一样。
不料传到叶飞鹰这一代,还不到20岁的时候,其父母就双双病故,留下叶飞鹰一个人继承家主的位置维持家族的生活。
乌丸首领丘力居是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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